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2010091717:19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

分級表

 

月 薪 資 總 額

(實物給付應折現金計算)

月投保薪資

日投保薪資

17,280元以下

17,280元

576元

17,281元至17,400元

17,400元

580元

17,401元至18,300元

18,300元

610元

18,301元至19,200元

19,200元

640元

19,201元至20,100元

20,100元

670元

20,101元至21,000元

21,000元

700元

21,001元至21,900元

21,900元

730元

21,901元至22,800元

22,800元

760元

22,801元至24,000元

24,000元

800元

24,001元至25,200元

25,200元

840元

25,201元至26,400元

26,400元

880元

26,401元至27,600元

27,600元

920元

27,601元至28,800元

28,800元

960元

28,801元至30,300元

30,300元

,010元

30,301元至31,800元

31,800元

,060元

31,801元至33,300元

33,300元

,110元

33,301元至34,800元

34,800元

,160元

34,801元至36,300元

36,300元

,210元

36,301元至38,200元

38,200元

,273元

38,201元至40,100元

40,100元

,337元

40,101元至42,000元

42,000元

,400元

42,001元以上

43,900元

,463元

一、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及童工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資分12,105元(12,105元以下者)、12,300元(12,106元至12,300元)、13,500元(12,301元至13,500元)、15,840元(13,501元至15,840元)及16,500元(15,841元至16,500元)五級,其餘年滿十六歲以上被保險人之月投保薪資,應依本表所適用之等級覈實申報。

二、部分工時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資下限為11,100元,其薪資總額超過11,100元者,應依前項規定覈實申報。

三、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之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資分6,000元(6,000元以下)、7,500元(6,001元至7,500元)、8,700元(7,501元至8,700元)、9,900元(8,701元至9,900元)、11,100元(9,901元至11,100元),其薪資總額超過11,100元者,應依第一項規定覈實申報。

四、本表投保薪資金額以新臺幣元為單位,日投保薪資金額角以下四捨五入。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2字第0960140443號令修正發布,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參考來源:http://www.bli.gov.tw/sub.aspx?a=2fJJ92KdPgw%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