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長庚醫院單一劑量(UD)作業辦法
壹、單一劑量藥囑單開立須知:
一、開立藥囑單時,應將該單內容逐一填寫完整並簽章。
二、口服藥品需飯前或飯後服用者,已於電腦建檔,未特別註明飯前,飯後(AC,PC)者,一律依電腦建檔者服用。
三、外用藥請詳細填寫劑量與用法並於《首日量》欄內填入總量;如病患病情再需要者,應另開order領取。
四、一般藥囑藥品應以7天為一週期,期滿前應重整藥囑,如下列藥品未於設定期間內重整order,即自動停止給藥。
1. 抗生素(Antibiotics):7天
2. 抗凝血劑(Anticoagulants):7天
3. 口服麻醉藥:7天
4. 鎮靜劑及安眠藥(Tranquilizers, Sedatives, Hypnotics):7天
5. 口服抗贅生性藥(Oral Antineoplastics):7天
五、下列特殊藥品如未於設定期間內重整order,即自動停止顯示藥名:
1. 注射麻醉藥:2天
2. PRN order:電腦會預先設定為3天
六、藥品開立時所使用的相關資料:
1. 藥品用法對照表:參考附表(一)
2. 藥物使用時間對照表:參考附表(二)
3. 給藥途徑對照表:參考附表(三)
4. 藥品每次使用單位說明:參考附表(四)
七、下列特殊用藥,皆已事先設定不透過交車作業每日回
1. Fentanyl貼片: 每次最多開2 dose,以首日量回
2. 注射麻醉藥:
(1)病房設常備者,除開立UD藥囑單交藥局外,應於使用後將實際使用量填寫於調撥單,並附麻醉藥使用記錄表,每週一、三、五向藥局領藥。
(2)病房未設常備者:開立管制藥品單(或手工單黃色麻醉藥處方單)直接向藥局領藥。
八、針劑藥品加入點滴持續投予時,請詳細填寫流速。在藥囑單流速欄的顯示數字部份為速度、單位為
ml/hr、英文字母表大量IV之體積
英文字母代表意義如下:
1. A:500 ml
2. B:1000 ml
3. C:100 ml
4. D:200 ml
5. E:300 ml
6. F:250 ml
九、交車常規用量:
1. 本日量:當日13:30~下次交車日13:30病患所須用量,以UDDK(時間為13:30)自動計價
2. 每日量:病人每日應服用之量
3. 首日量:交車未能包含之量
貳、Medication order處理方式:參考類別代號對照表附表(五)
一、一般性藥囑單之開立
1. New order(類別欄需註明New)
(1)未接獲DC前,藥局自動配發每日劑量
(2)屬常規給藥之病患,依病情需要須加藥者,須另開《Stat》order
(3)醫師每七天需Renew order一次
2. Renew order(類別欄需註明Renew)
Renew後的藥物若與原使用藥物用法、用量不相同時,則須加領的藥物要依照距UDDK(13:30)
時間填上首日量。至於多餘藥品則留在藥車上交回藥局或辦退藥
3. Change order(類別欄需註明Change)
(1)相同劑型及含量之藥品
a. 由多改少時(如tid®bid),多餘藥品留在藥車上交回藥局或辦退藥。
b. 由少改多時(如bid®tid),於《首日量》欄上,填上不足數量(常日班算到13:30為止的
量,大小夜班則算到隔日13:30為止的量),向藥局領藥。
(2)不同劑型或含量之藥品,須先DC原有藥品,新增藥品再以new order開方
4. DC order(類別欄需註明DC)
(1)自處方開出後即DC該項藥品,剩藥留於藥車上交回藥局或辦退藥。
(2)劑型(如注射改口服或口服改注射)或劑量改變時,須先DC該項藥品,再補開《New》order。
5. Stat order(類別欄需註明Stat)
請詳細填寫使用劑量及用法並將所需數量寫於《首日量》欄內。
6. PRN order(類別欄需註明PRN)
(1)有時間性PRN:分兩種,一種為用法、用量prn(如1#qid prn),另一種為用法、用量& prn(如1#qid & prn)
第一種每日量應照用法、用量回(如4#),第二種每日量應照用法、用量再加2 dose回(如6
#)
(2)無時間性PRN:如1# prn,每日量應回2 dose,首日量亦回2 dose
(3)麻醉藥品:須註明用法,用量
二、添加藥物order之開立(類別欄需註明屬何類order)
1. 屬病房固定常備之大量點滴藥品,藥局不配藥,故order上僅大量點滴者,可不必開立藥囑單。
2. 如大量點滴內要加入藥品注射時,《藥名》欄上應先寫藥品名稱,後寫《加何種點滴之名稱》並寫
明用量、給藥途徑、流速等
三、特別用法order之開立(類別欄需註明屬何類order)
如屬不規則服用或每次服用不同用量等之特殊用法,應於該藥名下一行,以括弧寫明其用法用量,同時於《每日量》欄內寫明一天使用之總量。
四、化學治療order之開立
基隆:開立order交由病患至藥局領藥。
附表一、用法(頻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