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藥物劑型介紹 VS 藥物的保存、回收處理

2010120422:57

口服藥:最常使用的藥物劑型

一.錠劑:
1.裸錠:
沒有包衣的藥錠,藥物直接在胃內溶解吸收。
2.口含錠:將藥物含在口中慢慢溶解,直接作用在治療部位,如:喉片。
3.舌下錠:最常見的舌下錠就是治療心絞痛的硝化甘油,將藥物含在舌
下直接吸收,藥效發揮較快。
4.膜衣錠:膜衣可以使有效成分不易受潮變質,有利於藥物保存,亦可遮蔽藥物不佳的味道。
5.糖衣錠:因藥物苦味不易被接受,用糖衣掩蓋藥物的苦味。
6.腸溶錠:為了保護藥物避免胃酸的破壞,使藥品到達腸部位時才溶解吸收而包覆外膜的藥錠。不可以磨粉及壓碎使用,避免與制酸劑一起服用,以防止藥物提早在胃部崩散,受到胃酸的破壞而減低療效。
7.咀嚼錠:須在口腔充分咀嚼後吞服,如:制酸劑。
8.發泡錠:藥物加水後會溶解發泡,呈水溶液狀,服用時有助藥物吸收。因含鹽類(例如:鈉鹽)較高,對需要限鹽或高血壓之病患須小心服用。此類劑型藥物,因藥片體積較大,勿直接吞服。
9.長效緩釋錠:為了增加病患服藥之順從性及方便性,而改變藥物之釋放方式。例如:Adalat OROS®降血壓藥,以滲透壓控制釋放機制,使此藥物成為只需一日服用一次之藥物。表層是不溶性的包膜,進到胃內吸收胃酸使藥物排出,因此,以磨粉及壓碎使用此緩釋劑型藥品會導致藥物傾巢而出,形成藥物過量之情況。
10.口溶錠(即溶錠):藥物只需少量水分,在口中就會快速溶解,此劑型適合不能吞服藥物之病人服用。

二.膠囊劑:膠囊外殼為水溶性材質,分為硬膠囊與軟膠囊兩種:
1.硬膠囊:膠囊內包覆藥粉或顆粒,除非有特別需要,否則不可打開膠囊服用。
2.軟膠囊:膠囊內可包覆油狀藥品,如:維他命E、魚肝油。

三.糖漿劑:
主要為減少藥品苦味,有多種水果味道,適合小朋友及老人服用,如:感冒糖漿、咳嗽糖漿。

四.口服液劑:
藥物完全溶於液體中,吸收較快,有些藥粉需調製成液劑服用,也是屬於此類劑型。

藥介紹:局部用藥及經皮吸收用藥。

一.藥膏:
一般皮膚用藥只需輕塗一層即可,藥品塗抹太厚並不會增加療效,不必搓揉,擠出太多則不可擠回去,塗抹10分鐘後再穿衣服。

二.貼布:
使用部位清潔後擦乾,刮除毛髮後貼上,若出現紅疹、搔癢等情形時,應立即停用。

三.貼片:
有些藥物可經皮膚吸收,如:暈車貼片、避孕貼片。使用部位清潔後擦乾,刮除毛髮後貼上,若出現紅疹、搔癢等情形時,應立即停用。

肛門及陰道用藥:

一.栓劑:
栓劑會因為人體體溫溶解,使藥物釋出吸收,其放置肛門或陰道內一隻手指深度,藥劑全部塞入,肉眼看不見藥物,不會掉出即可。此栓劑在室溫下會變軟而不易使用,故可放置於冰箱之冷藏櫃,待栓劑變硬後再使用。

二.陰道錠:
使用方法與栓劑類似,其放置陰道內一隻手指深度,不會掉出即可。

三.肛門軟膏:
使用前先洗手,以水洗淨肛門,將軟膏適量擠出在手上,再塗抹於肛門上。

四.陰道軟膏:
使用前先洗手,將藥膏擠入送藥器中,再將送藥器置入陰道中,而後再將藥膏擠入陰道內。送藥器用完後,需清洗晾乾後備用。

眼部用藥:

一.眼藥水:
將頭往後仰,眼睛往頭頂方向看,將下眼皮輕輕往下拉形成一個袋狀空間,然後將眼藥水滴入。點完眼藥後應將眼睛輕閉約兩分鐘,以使眼睛有時間將藥吸收、避免眨眼睛或緊閉眼睛,這些動作只會加速使眼藥溢出眼睛或排到鼻淚管,而減少藥效。在眼睛輕閉的同時,應使用大拇指及食指壓於眼睛內側靠近鼻子處,此為鼻淚管的位置。此動作不但可使眼藥留在眼內時間增加,並可增加20% 的藥效;更能使眼藥透過鼻淚管吸收而造成全身性副作用的機率減少,也可避免藥物流到嘴裡,引起苦澀的感覺。

二.眼藥膏:
將受感染之下眼瞼輕輕往下壓或拉開,使露出一空間,擠出約 0.5-1公分長的藥膏點入下眼瞼內,小心不要讓藥膏管口碰到手指、臉部或眼睛。放開下眼瞼,閉上眼睛,眼珠在裏面全方位地旋轉,視力會稍微模糊。用紙擦掉眼外多餘藥膏,擦掉管帽多餘的藥膏,蓋緊蓋子。

耳鼻喉用藥:

一.鼻噴劑:
使用前先充分搖勻,頭部稍往後仰,將噴劑的噴頭放入鼻孔中,塞住另一鼻孔,在藥物釋出時,同時緩緩吸入,再由口呼氣。

二.鼻滴入劑:
躺下並將頭往後傾,將藥品滴入鼻孔中,靜躺1-2分鐘,並慢慢轉動頭部,增加溶液接觸面積,以利藥品吸收。

三.氣喘吸入劑:
先呼氣,將吸入器放入口內,當開始吸氣時壓下一個劑量,緩慢深深地吸氣(3-5秒),取下吸入器並閉氣10秒,使藥物達到肺臟深部。若使用含有類固醇之氣喘吸入劑後須漱口,以防黴菌的滋生。

四.耳滴劑:
患耳向上,吸取藥液後,慢慢擠壓滴管使藥液流入耳內,將耳朵往後上方拉,可促使藥液往內流,保持相同姿勢5-10分鐘,滴管勿碰觸到耳朵。

藥物的保存與藥物的回收處理

藥品保存的方法:

一.已開封或分裝過的藥品:
1.依藥物說明書或藥袋說明指示存放。
2.沒有原廠個別密封鋁箔或塑膠小包裝藥品、診所用機器小紙包封裝的藥物、開封過的原廠包裝藥水、醫院自製藥水或由大瓶分裝至小瓶的液體,建議不要放置超過1個月以上。
3.磨粉的藥物因易受潮而變質,建議不要超過 2個星期。
4.止咳糖漿、抗過敏糖漿及外用乳膏,貯存於過低的溫度下,可能因藥物的溶解度降低而沉澱,而導致藥效降低,因此只須存放於室溫陰涼處即可。
5.一般藥物短期內不再服用,應保持原包裝在乾燥、陰涼處存放。
6.眼藥水一般保存在室溫下即可。有特別標示,需放在冰箱冷藏者,則依標示處理。開封後一個月內未用完,應即丟棄。
7.胰島素製劑若開封,可存放在室溫下,留待下一次繼續使用,開封後應在一個月內使用完畢。

二.未開封藥品:
1.特殊藥物須依藥物說明書指示存放。
2.一般藥物則存放於室溫、陰涼處。
3.保持外在環境乾燥。
4.注意保存期限,包裝上的保存期限是指未開封的狀態。
5.特別註明需要冷藏保存的藥品,放在冰箱時必須和食物分開保存,注意千萬不要把該冷藏的藥物冷凍了,因為大多數藥物一旦冰凍後,即使再融化也會變質而不能再使用。
6.慢性病長期用藥,儘量不要更換包裝,因為藥品的規格、用法和使用期限都在原包裝上,一旦將原包裝丟棄很容易吃錯或吃了過期藥,如果一定要更換包裝時,也一定要註名藥名、規格、用法和使用期限,千萬不要將沒吃完的藥合在一起放在一個瓶中,如果一次領的藥吃不完,應放在原包裝中儲存。
7.胰島素製劑,如未開封則須存放在冰箱冷藏室。

哪些藥不能使用了?
下列藥物應丟棄:
1.開封超過6個月。
2.超過保存期限藥品。
3.藥物的外形、顏色、光澤改變、破裂、出現斑點,甚至黏成團塊。
4.藥品為液體劑型,若原澄清溶液變混濁、產生沉澱,乳劑分層,懸浮液產生硬塊無法搖散,或是變色或產生氣體時,則皆不能再使用。
5.眼藥水開封後一個月內未用完。
6.栓劑若包裝有油漬產生。
7.痊癒後的醫師處方剩藥,非經醫師指示,不可自行使用,也勿將剩藥轉送他人使用。

藥物的回收處理:
1.可將過期或是不再使用之藥物收集,送到藥局與醫療院所回收處理。例如:感冒藥、胃腸藥、心血管疾病藥物、眼科或皮膚科藥物等。
2.液體藥物及外用藥建議送到藥局與醫療院所回收處理。
3.特殊藥品:住家自行注射藥品(如胰島素、骨質疏鬆治療劑、生長激素及荷爾蒙製劑等)或是具有毒性藥品(如化療藥品),應帶回醫療院所,以感染性廢棄物方式處理。使用完畢後的注射針頭或針筒等廢棄醫材,需裝入塑膠罐、玻璃罐之類的硬質容器內,並帶回醫療院所,以感染性廢棄物方式處理。切勿自行丟入一般垃圾袋,以避免環境污染或處理人員針扎的意外傷害。

自行處理:
1.一般口服固體藥物:除去外包裝後,將藥物收集在紙袋內包好,以可燃性垃圾處理。
2.藥品空瓶或包裝依其材質丟棄或回收處理。
3.口服液體:少量時,可由排水系統排出。

參考來源:http://drug.doh.gov.tw/womandrug/book/ch8.pdf